近日,丰台工商广告科对辖区户外广告巡查中发现,部分房地产户外广告存在通过对部分内容缩小字号消费者的行为,发现此类问题后,丰台工商广告科对存在此类行为的房地产户外广告发布者进行行政,同时,对全辖区房地产户外广告发布者做出行政提示,提示房地产广告需载明如下事项:
二、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,载明该机构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(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,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);
七、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,应当符合国家有关;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,应当在广告中注明;
八、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,应当表明评估单位、估价师和评估时间;使用其他数据、统计资料、文摘、引用语的,应当真实、准确,表明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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